《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于同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该协定以中文、韩文和英文书就,三种文本同等作准。如有分歧,以英文文本为准。
附件一:中国-韩国FTA贸易救济章节_CH
http://images.mofcom.gov.cn/trb/202103/20210304154442892.pdf
附件二:中国-韩国FTA贸易救济章节_EN
http://images.mofcom.gov.cn/trb/202103/2021030415411707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