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3年4月15日正式签署,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协定以中文、冰岛文及英文书就。三种文本同等作准。如遇到
解释上的分歧,以英文文本为准。
附件一:中国-冰岛FTA贸易救济条款_CH
http://images.mofcom.gov.cn/trb/202103/20210304154416525.doc
附件二:中国-冰岛FTA贸易救济条款_EN
http://images.mofcom.gov.cn/trb/202103/2021030415444199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