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改反倾销市场经济待遇有关法律规定
12月14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联合公布第1168/2012号法律修正案,对欧盟反倾销基本法关于市场经济待遇调查的有关规则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调查机关做出市场经济待遇裁决的期限由立案后3个月修改为立案后7个月,最迟不超过8个月。二是规定在抽样调查的案件中,调查机关只审查抽样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申请。三是规定在抽样调查的案件中,不论抽样企业是否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所有非抽样企业的税率不得超过抽样企业税率的加权平均值。该法案规定其效覆盖2012年12月15日尚未做出裁决的案件以及之后新发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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