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加拿大卫生部、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和L.D. Kichler Co.联合宣布对中国产水晶吊灯实施自愿性召回。
此次召回的产品为两种型号的水晶吊灯(详见下表)。该吊灯灯冠为方体或圆柱体,表面镀铬和水晶装饰。随赠四个40瓦G9卤钨灯泡。
此次召回的产品于2015年3月~2016年7月在加拿大售出约1900件,在美国售出约28,000件。召回原因为水晶吊灯的40瓦G9卤钨灯泡可能造成天花板电路过热而引发火灾。即使置换成低瓦数的灯泡,在电路老旧的房屋使用该水晶吊灯仍存在火灾风险。
截至目前,加拿大卫生部和L.D. Kichler Co.在加拿大尚未收到任何与使用该产品相关的事故报告和人身损伤报告。L.D. Kichler Co.在美国也未收到任何与使用该产品相关的事故报告和人身损伤报告。
加拿大卫生部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召回产品,并咨询L.D. Kichler Co如何修理或获得全额退款。
(编译自:加拿大卫生部网站)
(许 立编译)
原文:http://healthycanadians.gc.ca/recall-alert-rappel-avis/hc-sc/2016/60846r-eng.php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