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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马宣言] 鼓励RCEP、TPP,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

    亚太自贸区利马宣言   

    (亚太自贸区集体战略研究政策建议)   

    一、目标和原则   

    · 我们再次承诺以全面、系统的方式推动亚太自贸区的最终实现,并以此作为进一步深化APEC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手段。   

    · 我们重申,APEC核心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茂物目标,我们为实现亚太自贸区所作的努力将成为进一步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   

    · 我们重申亚太自贸区将与APEC进程平行推进,并在APEC框架外实现。   

    · 我们重申最终的亚太自贸区应不仅仅是实现狭义的自由化,而应当是高质量、全面的,并包含及解决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   

    · 我们认识到APEC应发挥关键作用,设计并孕育区域经济一体化,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合作原则,促进经济结构深入调整,深化并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并为亚太地区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多动力。因此,APEC鼓励单边经济改革和达成全面、高质量的区域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协定。   

    二、完成并完善可能的实现路径   

    · 我们认识到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加深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也认识到APEC经济体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以及不同自由化水平和覆盖范围的区域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协定,可能会对实现全面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挑战。因此,我们再次承诺亚太自贸区应建立在正在开展的区域安排基础上,包括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可能路径加以实现。我们欢迎其他区域一体化安排为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作出有意义的贡献。   

    · 我们鼓励所有的区域安排,包括TPP、RCEP,保持开放、透明、包容并相互借鉴,以便为本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并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共同做出贡献。   

    · 我们重申《亚太自贸区实现路径》中所提及的愿景。为此,我们注意到本地区区域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协定的最新发展,以及实现亚太自贸区可能路径所取得的进展,包括TPP签署国为完成国内程序所采取的努力和RCEP谈判方为加快达成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协定所做的努力。   

    · 我们鼓励将亚太自贸区可能路径所取得的进展,以及落实本政策建议中相关倡议所取得的进展,以适当方式,包括通过自贸区信息交流机制,向贸易投资委员会进行报告。同时,进展报告还可作为贸易投资委员会/高官会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部长级会议和(或)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 为保持亚太自贸区的势头,并聚焦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的工作,APEC经济体将在2020年以前,就当前相关可能路径对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的贡献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将明确具体工作领域,旨在进一步促进自由和开放的区域贸易和投资,推进亚太自贸区的最终实现。此外,评估工作及下面提及的工作计划,还将帮助APEC找到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最终建成亚太自贸区面临最大挑战的领域。在评估基础上,APEC成员经济体可集体探讨APEC如何以包容、平衡、普惠的方式应对挑战,并考虑APEC为实现亚太自贸区所采取的下一步工作。   

    三、继续发挥APEC孵化器作用,强化支持亚太自贸区目标的相关倡议   

    · 我们承诺APEC应继续作为促进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的重要贡献者。APEC应提供发挥领导力、提供智力投入和开展能力建设,为实现亚太自贸区发挥孵化器的关键作用。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协定信息交流机制、第二期自贸区能力建设计划框架行动计划,以及推动具体领域的倡议、促进政策协调/一致性、开展工业/部门对话等,从而促进亚太自贸区的最终实现。   

    · 我们同意APEC应继续确定和解决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并在APEC成员经济体所确定的重点领域提出新倡议,以促进亚太自贸区的最终实现。因此,我们鼓励官员们通过贸易投资委员会及其下属机制,以协商一致方式,在本研究指出的潜在领域,包括已确定的或潜在的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议题,推进相关工作。   

    · 我们同意APEC应推动结构性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根据“营商便利行动计划”,APEC应继续提出方法,改善开办企业、获得许可、申请信贷、跨境贸易和执行合同等各环节的监管环境。   

    · 我们同意APEC应进一步努力提升贸易便利化。APEC一直发挥领导作用,制定能力建设计划,帮助经济体履行WTO《贸易便利化协定》所规定的义务。APEC应继续在这一领域推进能力建设项目。   

    四、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倡议   

    · 集体战略研究指出,APEC经济体之间,包括在相关区域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协定方面,仍存在许多挑战、差距和分歧。集体战略研究所启动的讨论工作应继续进行,包括讨论关于亚太自贸区可能涵盖的要素和支持最终实现亚太自贸区的进一步工作等。APEC应致力于弥合这些差距,以确保成员经济体继续向有效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迈进。   

    · APEC将重点研究区域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协定实践中,包括在实现亚太自贸区的可能路径中和集体战略研究中指出的共同性和差异性领域,同时落实能力建设计划,加深对这些协定的理解,提高成员参与高质量、全面和富有雄心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能力。   

    · 作为推进北京路线图的下一步行动,我们指示官员们对APEC和其他地区现有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及WTO如何处理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的进行盘点。   

    · 我们进一步指示官员们根据盘点结果制定专门的倡议,包括开展能力建设,缩小盘点中所揭示的不同经济体在处理相关议题方面的差距。此类倡议应在APEC相关机制提出,并从2018年起列入各机制的年度工作计划。   

    · 我们指示官员们针对本研究指出的影响贸易投资的措施,继续开展工作,以支持茂物目标实现,并助力于亚太自贸区愿景的最终实现。为实现这些目标,APEC将在以下领域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帮助经济体建立共识,加强能力。有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o 在关税方面,工作方案应着重继续降低现有关税,梳理各亚太自贸区可能实现路径的市场准入承诺情况,并发现它们的共同性和差异性。   

    o 在非关税措施方面,工作方案可根据2015年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向领导人所提的建议,优先考虑与后者合作,识别和应对影响贸易的非关税措施,并帮助经济体理解非关税措施及其潜在影响。   

    o 在服务业方面,工作方案应支持落实《APEC服务业竞争力路线图》,将其作为APEC各经济体和APEC区域刺激经济增长、提高服务竞争力的路径。   

    o 在投资方面,重点是帮助经济体明确投资实践中的相似领域,并交流国际投资协定的谈判和实施经验。   

    o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工作方案应探讨海关原产地程序的最佳实践,敦促各经济体实现APEC设定的简化原产地规则目标。   

    · 为了支持就这些议题展开平衡而包容性的讨论,我们指示官员们通过贸易投资委员会及其下属机制,重点落实本政策建议,并鼓励私营部门和其他利益攸关方,通过包括贸易政策对话在内的方式,参与讨论。   

    五、加强与利益攸关方的协商   

    · 在实现亚太自贸区的工作中,APEC应努力提高本地区各利益攸关方,包括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和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的参与度。   

    六、进展报告机制   

    · 我们指示官员们通过贸易投资委员会落实本政策建议,并向领导人报告实现亚太自贸区的进展,尤其是本政策建议中提出的新倡议落实情况。该进展报告将作为单独文件,在2018年和2020年与茂物目标进展报告同时提交。  

    信息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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