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泰国发布G/SPS/N/THA/238/Add.1号补遗通报,通知泰国公共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泰国FDA)于2016年7月13日发布的G/SPS/N/THA/238号通报:“禁止用于食品的动植物或动植物部份”已获批,并以公共卫生部第NO.378号通知的形式发布于2016年10月31日的官方公报上。生效日期为2016年11月1日。
详情参见: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DDFDocuments/232863/q/G/SPS/NTHA238A1.pdf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