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1227第1号:加强对中国产养殖鳗鱼中硝草胺的监控检查,取消对中国产大葱中抑虫肼、韭菜中三唑磷的强化监控检查。
根据2016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6年3月31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1第3号(最终修正:2016年12月16日发布的食安输发1216第1号),对中国产养殖活鳗鱼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将对其对硝草胺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此外,加强对泰国产生鲜芫荽中丙溴磷的强化监控检查。具体如下记:
同时,根据迄今为止的检查结果,取消对中国产大葱中抑虫肼的强化监控检查;根据过去一年的检查结果,取消对中国产韭菜中三唑磷、莫桑比克产芝麻籽和哥伦比亚产生鲜咖啡豆中2,4-D的强化监控检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hlw.go.jp/file/06-Seisakujouhou-11130500-Shokuhinanzenbu/0000147353.pdf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