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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告示

2016年12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6-153号告示,对《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

a.新设及修改食品中可用原料。

1)将国内已确认使用依据的甘苔(Porphyra seriata)、成列拟菱形藻(P.seriata)、山药株芽及泡菜中分离出的菌株食窦魏斯氏菌(Weissella cibaria)等17个品类追加到食品可用原料目录中;

2)国际上公认机构(联合国粮农组织Fisheries & Aquaculture, WorldFish的 Fishbase 等)确认的捕鱼量相关信息、食用依据及学名、别名等水产品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3)修改6种食品原料的使用标准,将绿豆芽、鸵鸟蛋追加到食品原料中;

4)将被认定为暂定性食品原料使用的白星花金龟幼虫(Protaetia brevitarsis seulensis)和蛴螬幼虫追加到食品原料目录中,允许所用人均可将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b.新设及修改食品中限制性使用原料。

1)国内已确认食用根据的竹叶仅限用于浸出茶,追加食品中可限制性使用的原料目录;

2)Debaryomyces hansenii(汉逊德巴利酵母)及Leuconostoc pseudomesenteroides(假肠膜明串珠菌)允许用于乳制品制造,Protaminobacter rubrum(红色精朊杆菌 )允许用于帕拉金糖(砂糖替代糖类)制造,分别将其追加到暂定性食品原料目录中;

3)钙补充用原料中追加珍珠。

c.修改部分农药、兽药的残留许可标准。

d.对术语及语句进行修改。增加“婴儿”、“幼儿”相关定义及 “有关农产品”使用范围。

e.推迟饲养蜂蜜的标准、规格实施日期。

为了弥补 “饲养蜂蜜”类型及标准、规格修订相关不足之处,确保制度稳定实施,有必要延长过渡期限,因此,饲养蜂蜜的标准、规格的实施日期延期6个月实施。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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