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落地金属顶烫台及其部件(floor-standing, metal-top ironing tables and certain parts)2004-2005年及2006-2007年的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作出修改:根据法院判决,裁定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Since Hardware (Guangzhou) Co., Ltd.)在2004年2月3日~2005年7月31日及2005年8月1日~2006年7月31日期间报关或从货栈提出的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均为72.29%。
2004年8月6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落地金属顶烫台及其部件征收反倾销税。2007年4月19日,美国商务部修改了本案调查期为2004年2月3日~2005年7月31日阶段的行政复审终裁结果;2008年3月18日,美国商务部修改了本案调查期为2005年8月1日~2006年7月31日阶段的行政复审终裁结果。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将上述两次行政复审终裁结果起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2016年12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许 立校对)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7/01/05/2016-31994/floor-standing-metal-top-ironing-tables-and-certain-parts-thereof-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