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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保障婴幼儿健康,现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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