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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贸易防御规则: 具有欧盟特色的贸易保护政策

  近来,美国对各国钢铝征税的措施频频引发各国对美国贸易保护的批评。相比而言,欧盟似乎一直在为多边规则「奔走」,谴责美国实施的贸易保护政策。但事实上,在经济复苏压力和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驱使下,欧盟近年来却在通过强化贸易、投资规则不断加强对成员国内企业的保护,从而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贸易保护政策。

  2018年6月7日,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欧盟新的贸易防御规则于6月8日正式生效,所有在此日或之后启动的新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都将根据新规则来进行。这是继替代国规则修改后,欧盟委员会在贸易规则领域的又一重大举措。

  欧盟新贸易防御规则

  欧盟此次发布的新反倾销/反补贴规则旨在使欧盟贸易防御规则更有效、透明,并更容易被成员国内企业所使用,在某些方面将使欧盟能对倾销产品征收更高关税,从而更好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1.调查机关可自行发起调查

  根据新规则,在进口国对欧盟成员国国内产业威胁报复的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可在没有企业申请的情况下,自动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2.取消“低税率原则”

  根据新规则,在某些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可以取消「低税率规则」,从而可以加征更高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这条新规则将适用于所有反补贴案件以及使用以人为低廉价格提供的原材料和能源生产的进口产品的反倾销案件。

  对于「低税率原则」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用于计算损害幅度的无损害价格

  目前,欧盟委员会基于全部生产成本和目标利润计算无损害价格,在修改规则后生产成本将计入以下成本:

  ①计入投资、研发和创新:现有调查中并不包括这些,但成员国内企业为了应对不公平的进口产品而不得不削减投资、研发和创新。

  ②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有效期内,将考虑遵守多边环境协定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成本。

  ③基于欧洲行业长期盈利数据,引入6%的最低目标利润。针对每个案件,利润率可能会更高。

  (2)反倾销调查中:当被诉国存在原材料重大扭曲时,欧盟委员会将考虑修改“低税率原则”。

  存在以下情况时,欧盟委员会将考虑取消「低税率原则」:

  ①欧盟成员国内产业提起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中包含了「严重的原材料扭曲」的充分证据,欧盟委员会所公布的立案公告中将表明此次调查范围是否涉及原材料扭曲。

  ②严重扭曲必须涉及一种原材料,不论是未加工或加工的,包括能源,单独核算超过总生产成本的17%。

  ③与有代表性的国际市场价格相比,存在扭曲的原材料价格明显下降。

  在上述情况下,欧盟委员会为保护成员国内企业的利益而采取适当的反倾销关税。为此,欧盟委员会将积极寻求有关方面的信息,并检查所有相关信息,例如:出口国的闲置产能、原材料竞争、对欧盟企业供应链的影响。

  (3)在所有反补贴调查中,欧盟委员会取消「低税率原则」,以加强对国外补贴的打击力度。

  3.缩短调查/采取措施的时间

  为了更快、更好的保护国内产业,欧盟委员会在修改后的新贸易防御规则中提出:

  (1)将实施临时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调查期限由原先的立案后9个月缩短至立案后7~8个月;

  (2)将完成整个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期限由立案后15个月缩短至立案后14个月;

  (3)欧盟委员会将在实施临时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三周前通知所有相关方(预先披露),但在某些情况下,预先披露期限可从三周减至两周,或延长至四周。

  4.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欧盟委员会将通过其特定的「中小企业服务台」支持中小企业(SME)以便其参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5.考虑社会和环境成本

  作为反倾销/发补贴调查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在计算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所可能加征的反倾销/反补贴税时,还将考虑遵守欧盟社会和环境立法的成本。此外,欧盟不会接受来自执行核心国际劳工组织标准和环境协议的记录不佳的国家价格承诺。

  欧盟委员会将在以下情况中考虑社会和环境成本:

  (1)在计算无损害价格时,生产成本将包括欧盟生产商在遵守多边环境协议和重要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时承担的成本。

  (2)在接受出口商的价格承诺时,如果该国未批准一项或多项重要的环境和劳工协议,欧盟委员会将拒绝该价格承诺。

  (3)当出口国的情况与社会和环境标准有关时,欧盟委员会可以启动期中复审。例如,如果一个国家退出协议,例如《巴黎气候协议》,欧盟委员会可以启动期中复审,并可以终止价格承诺。

  6.工会(trade union)可参与申诉

  根据新规则,欧盟首次允许工会成为调查中的利害关系方,这意味着工会拥有完全访问非机 密文件以及发表评论的权利。此外,工会还可与行业联盟共同申请启动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但欧洲产业可以独立决定撤回任何此类申请。

  中国是潜在的最大受害方

  尽管欧盟在修改贸易防御规则的报告中未提及中国,但作为欧盟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最大被诉方,欧盟此次大幅修改贸易防御规则,对未来中国企业在欧盟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应对时将更加复杂和艰难!

  据机工智库统计,1995年~2018年6月,欧盟共启动416起反倾销调查和80起反补贴调查,其中涉及中国的反倾销调查56起,占各国之首;涉及中国的反补贴调查12起,仅次于印度居第二位。

  目前,尽管从案件数量上,欧盟是对华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发起国,但从案件裁决结果来看,相比于美国动辄100%以上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欧盟由于实施了“低税率原则”,因此其最终税率相对较低。据机工智库统计,2008年~2018年6月,在已经裁决的46起反倾销调查中,未有一起案件的反倾销税率超过100%。

  2017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市场扭曲情况下使用非替代国方法计算正常价值的新规则,并发布了关于中国存在市场扭曲的报告。此次新的贸易防御规则规定,对存在原材料扭曲的情况下取消低税率原则,针对中国的意图非常明显,新规则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欧盟反倾销新方法的适用不受低税率规则的影响。

  欧盟之所以没有像美国一样,大张旗鼓地实施关税政策,这是因为欧盟的经济增长高度依赖出口。2017年,欧盟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包括成员国之间)占GDP的比重接近50%,欧盟每7个就业人口中就有1个从事对外贸易。因此,欧盟将贸易规则、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视为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但欧盟并不打算完全遵守现有的多双边规则,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当多边贸易体系在推动自由化面临障碍之际,欧盟加快了对外签署或谈判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以便在新的全球环境下营造更有利于欧盟的外部环境,从而使其获得更多的全球市场增长红利。例如,欧盟与韩国的自贸协定2016年给欧盟带来31亿欧元的顺差,而2011年欧盟对韩国贸易则是116亿欧元逆差。根据欧盟委员会官网的信息,欧盟目前正在与20个国家(地区)进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谈判。

  另一方面,欧盟通过修改和制订国内贸易和投资新规则,以加强在关键领域的贸易和投资保护。欧盟主席容克曾在2017年12月在谈及贸易防御规则的修改时指出,欧盟在应对不公平贸易、保护厂商和产业工人方面必须果敢高效,今天达成的共识将提供新的政策工具,并再次证明欧盟不是「天真的贸易者」。欧盟将继续力挺开放市场和基于规则的贸易,但当需要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时,欧盟将毫不犹豫诉诸贸易防御工具。

  因此,规则博弈成为欧盟在国际市场上讨价还价的主要方式,更是其为成员国内产业争取利益的主要手段,这些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隐性壁垒,我国相关机构在与欧盟谈判的过程中尤其应关注欧盟规则可能产生的效应,运用规则与欧盟在贸易和投资规则等领域进行对弈!

  作者:机工智库研究员裘红萍

  信息来源:机工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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