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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类型:编译 分类:新闻

2009-02-25 17:06

阿根廷发布对我自行车车架及轮叉反倾销调查终裁
近日,阿根廷经济部贸易惯例及政策副国务秘书照会我驻阿经商参处,告阿已做出对原产中国和台湾地区自行车车架和轮叉的反倾销终裁。 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则号为8714.9100,终裁结果如下: 对原产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采取FOB最低限价3.02美元/公斤,对原产台湾地区的产品排除在措施范围之外。该措施自2009年2月17日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涉案企业可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系,联系电话:010-58280855;传真:5828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