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商救济政法函〔2024〕76号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各利害关系方:
2024年8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调查。11月5日,调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反补贴新项目调查申请书”。在申请书中,申请人主张,除立案指控的补贴项目外,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还向欧盟相关乳制品产业(企业)提供了13项其他补贴。11月19日,调查机关与欧盟代表就有关新增项目进行了磋商。
经初步审查,并依法考虑磋商中欧盟政府提出的主张,调查机关决定在本次调查中对以下新增补贴项目进行调查:
一、欧盟补贴项目
(一)农产品促进补贴项目
(二)欧洲担保基金和农业担保补贴项目
二、法国补贴项目
(三)农业担保基金补贴项目
(四)法国农业保险补贴项目
(五)农业投资补贴项目
三、意大利补贴项目
(六)农业加工行业补贴项目
(七)“农业意大利”平台担保基金补贴项目
四、丹麦补贴项目
(八)出口和投资补贴项目
五、荷兰补贴项目
(九)广泛天气保险补贴项目
六、欧盟和成员国政府补贴项目
(十)委托或指示原乳行业低价提供原材料补贴项目
现就新增项目调查问卷发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新增项目调查问卷分为《政府调查问卷》和《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两类(见附件),有关答卷要求、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限详见各问卷。外国(地区)政府应当按要求填写《政府调查问卷》,3家被抽样公司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本通知发出之日即为问卷发放之日,利害关系方应按要求在各问卷规定时限内如实填写,并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况,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相关利害关系方在本次问卷发放或答卷过程如有疑问,可向本案经办人员咨询。
联系电话:0086-10-65198196、65198417、65198760、85093421
附件:
1. 相关乳制品反补贴案新增项目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wps
2. 相关乳制品反补贴案新增项目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pdf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24年11月22日